
各区、各部门:
当前,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党工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要着力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体现了对大局大势的精准把握,体现了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科学判断。各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主动服从全国、全省和全区疫情防控大局,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根本思想遵循。(二)要其实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法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这充分体现了对当前疫情防控发展规律的精准把握。各区、各部门(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持做到疫情防控向前推进一步,依法防控就要跟进一步,全力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三)要全面筑牢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法治防线。各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传达工作,切实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要求,贯彻到各个基层和防控一线,落实到每项疫情防控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依法行动、依法行事,通过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赢得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参与、配合和支持,共同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法治防线。(一)要始终坚持依法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贯彻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实施防控措施。要加强风险评估,严格依法决策程序,坚持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和保障人权原则,依法确定紧急措施的范围和标准,科学界定应急措施的性质、强度、对象和持续时间等内容,确保疫情防控于法有据、依法实施。要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二)要依法严格规范疫情防控执法行为。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依据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相关领域的执法力度。要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要加强对相关执法司法案件受理工作的指导,保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正常开展,及时处理,定分止争。(三)要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服务。要在坚决规避公众聚集前提上,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组织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压实普法宣传教育责任,将普法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执法全过程。要切实发挥各区、社区和村等基层作用,充分履行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城市广告管理部门的公益普法职责,切实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依法防控先进典型,努力形成良好舆论环境。要发挥司法机构和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作用,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依法调解各类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在法律服务中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群防群治,理解、支持和配合全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主动统筹协调,统一指挥调度,突出“三保一统筹”和“六个必须”等重点举措,严格落实“四个一”和“八个务必到位”要求,认真履行党工委领导包保和“三级书记抓防控”责任制。领导干部要亲自参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靠前指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务必在岗在位,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努力形成高效协同、整体联动的良好态势,共同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党工委要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到社区和村,同时加大自查自检力度,及时纠正不依法防控行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法治职能优势,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中,有针对性制定相关措施,提供切实有效的法治保障。各部门(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主动履职担当,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司法检查、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切实提高全区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三)严明工作要求。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工作标准,提高工作要求,确保依法防控工作取得务实效。要注重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依法防控先进典型,及时公布危害疫情防控行为司法执法典型案例,大力弘扬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的主旋律。要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在疫情防控中失职失察,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区、各部门(单位)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