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组织部出台管理办法,健全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履职担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中组部《关于坚决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省委组织部和长白山党工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激励和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一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长白山党工委组织部于2020年2月6日制定出台了《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办法》突出对三个区和疫情防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区域的考察,以县处级领导干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的站所(科室)主要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优秀年轻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等为重点,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要求,区别不同岗位和职责,重点考察干部在推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工作中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等方面的实际表现。为鼓励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履职担当,《办法》在考察结果运用中明确了五项措施。一是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班子和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受到党工委、管委会及以上综合类表彰的集体,在没有“一票否决”的情况下,班子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评优名额),单位干部年度考核评优比例提升至30%。二是作为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晋升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级、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三是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在疫情防控中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党工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行动迅速、部署周密、措施得力,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疫情防控成效突出且符合条件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符合条件的事业身份领导干部优先推荐调任进入行政岗位担任领导职务,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火线提拔”。四是作为吸收入党的重要依据。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或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含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一线表现特别突出且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火线入党”,并在疫情防控一线进行入党宣誓。五是作为问责处理的重要依据。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及时调整。对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党工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畏首畏尾、敷衍塞责、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组织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工委严肃问责处理,并结合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依据有关制度规定,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对已列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的及时剔除;是党员的严肃处理;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取消资格。《办法》还强调,在具体操作中注意“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坚决避免对一线防控工作造成干扰、增加基层负担,努力营造关注一线、支持一线、服务一线的浓厚氛围。
来源:长白山党工委组织部付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