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游客在长白山游玩期间,不慎将装有巨额现金的手提包遗忘在了张健驾驶的吉KD06665巡游出租汽车上。驾驶员张健发现失物后,没有丝毫犹豫,秉持拾金不昧的优良品德与职业操守,不仅妥善保管了失物,还主动与游客取得了联系,安排归还事宜。游客对于驾驶员张健的这种行为十分感激,通过赠送锦旗的方式,表达了他们对张健的敬意和感谢。2024年12月6日,吉KTA123出租汽车驾驶员于X伟运载旅客4人(拼车)从长白山站分别到亚朵酒店和山丹小区,当事人先将亚朵酒店乘客送至目的地后,再将山丹小区乘客送达,偏离最佳行驶路线,共收取山丹小区乘客30元的费用。出租汽车驾驶员于X伟未按照合理的路线行驶,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其责令改正,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进行停业学习处理。
来源: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
初审:刘恒瑞
复审:宁国强
终审:赵 琳